古时送礼物品富于道德隐喻

作者: 闻话理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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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带着礼品去见朋友的记载,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。《仪礼》当中的《士相见礼》提到,士与士初次见面,一定要带着“贽”,就是见面的礼物。如果主人辞谢,那么客人要说:“不以贽,不敢见尊者。”意思是说,不带着礼物,怎么敢来见自己所尊敬的人呢?再看《仪礼》的《士昏礼》、《聘礼》等篇,我们就会明白人们进行礼节性的会见,也都是带着“贽”的。但是,如果我们再深入地研究这些文献就可以发现,古人送礼物,不像现在这样庸俗。


  古时送礼,礼物应当富于道德隐喻。先秦时期,人们彼此拜访时送的礼物不是黄金白银,而是富于道德含义的物品。《士相见礼》中说,士相见用的礼物是雉(野鸡)。原因是,雉一旦被人包围、无法逃脱时,既不会惧怕人的恐吓,也不吃诱饵,而是迅速自杀,所以人很难抓到活的野鸡。用雉作为见面礼,并非由于它的味道鲜美,而是借此表达彼此要用“守节死义”的精神相互砥砺的意思。


  古代的士派人到女方家提亲,带去的礼物是雁。古人认为大雁是候鸟,非常遵守时间,到了该飞走的时候就一定会飞走,秋天往南,春天往北,属于“随阳之鸟”。用雁作为议婚的礼物,含有不剥夺婚龄女子的出嫁机会,以及妻随夫行的意思。


  古人喜欢用玉器作为礼物,《诗经·卫风·木瓜》有几句大家非常熟悉的句子: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与,永以为好也。”在孔子看来,玉具有许多与君子的道德追求完全吻合的品质,例如,色泽温润而有光洁,很像是“仁”;纹理缜密而又坚硬,好比是“智”;棱角分明而不伤人,有如“义”;玉体悬垂之则下坠,像人的谦卑有礼;玉发出的声音,开始时清扬远播,结束时戛然而止,如同为乐之法;瑕不掩瑜,瑜不掩瑕,有如人的“忠”;外表的色彩一览无遗,恰如人的诚信。古代君子喜欢佩玉,不是由于它有商品价值,而是“君子比德于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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