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送礼,不好办”为何成社会普遍心理?

作者: 闻话理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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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送礼,这事恐怕不好办,不少人可能都怀有这样的心理。昨天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上,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


  点评


  吐槽派


  @语絮: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,会送礼,会收礼已经变成比学识、能力更重要的“制胜因素”。


  @关月:现在要用70%的精力搞关系,30%的精力干工作。为什么呢?就因为吏治出了问题。好在我马上要退休了,眼不见心不烦。


  @凝霜带露:中国是一个以权力为基础,以人际关系维系的社会。在这样的社会中,人情世故就像一张大网,铺得各个角落都是,谁也理不清,谁也逃不出。


  分析派


  @冬去春来:如果有科学公正的干部选拔制度,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,人们还会没有尊严地去送礼吗!


  @张驰:大家常感慨中国缺乏创造力,缺乏创新精神。其实一个尊重创新,鼓励创新的社会,必须尊重才华胜于尊重关系。只有这样,才能把聪明人的注意力从钻营吸引到创造上来。让具有中国特色的送礼不再成为一种时尚风气。


  建议派


  @悲情幽兰:鹅毛之礼可增进感情,重了就变味了,盼望出现一个纯正的社会风气环境。


  @二伯:亲朋好友之间只要真诚在心,礼轻情意重。如果存有歪心,或无奈之心,送礼即成为负担或成祸害。希望我们这个社会,不要让“礼”,祸害了风气,尤其不要破坏了快乐的心情。


  “不送礼,不好办”传染和危害性巨大


  从字面上看,“不送礼,不好办”并非意味着一票否决——“不能办”,而是没有金钱开路,企业有种“路不好走”的隐忧,这样的“疑心病”其实质来源于对官场潜规则的担忧:即使起不到多大作用,“只要不坏事就行”。


  不指望大作为,对体制内的诉求低到如此,反映出官商交往充斥着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,一些官员似乎成为很多企业潜意识里的“捣乱分子”,这与“嗜食症”这样的“官场病”不无关系。在企业办事时,少数干部或许在某些关键环节说不上话,也成不了事,然而小权力也有寻租空间,“暗处打闷棍”足以给企业带来麻烦。对他们来说,雁过拔毛、虎过留皮不过是一个招呼、一个暗示而已。而对企业来说,送礼赔笑、留下买路钱,也算是破财消灾。


  究其病理的根本在于,体制“基因”发生畸变。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、依法行政程序不当、权力运行不透明,给“饕餮病毒”的传播带来可乘之机:官员有权力可用,企业有空子能钻。加之监督环节的集体“失明”,无疑让权力走出了笼子。


  “不送礼,不好办”传染性和危害性巨大,官商依此交往会陷入一种“沉默的螺旋”,久而久之,“官场病”将充斥整个权力生态。根治顽疾,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,还需抓紧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落实,例如同步启动“首问责任制度”“一次性告知制度”和“考核评议制度”等配套制度,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约束权力和寻租行为,才能将“不送礼,不好办”的不正之风纠正过来。


  增设“收礼罪”或是治送礼之风药方


  收受现金等贿赂,只要达到一定的额度可以套用受贿罪,而“官员单纯收受礼金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,视情节轻重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”,显然风险成本要低得多。因而一些人改变策略,不直接收现金,间接的收受礼物,以“礼尚往来”为名为实际的受贿行为辩护。受贿与受礼本质是一样,而受礼不受法律追究,一些受贿者将改变方式。


  礼物实际是现金的变现,有的礼物折合现金数额并不低,一瓶高档酒、一条高档烟得上千元,送两瓶酒两条烟就是好几千。从一些落马官员收缴的赃物看,名牌包、高档酒、名人字画等,有的可以开销售店,有的可以开展馆,随便拿出一件都是好几千上万元,这些物品与收受现金不论是从价值还是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都等同。


  值得一提的是,法律之棒不打受礼者,收礼之风将难以遏制,办个事要送礼,开个证明要送礼,大者收大礼,小者收小礼,不送礼不办事或者好事办坏难以从根本上消除,这对形成良好的社会之风将带来影响。


  设立“收礼罪”,以法治礼,是行政治理上升到法律治理的转型,这一设计从细微入手,堵塞变相受贿,不仅对收受礼物者是一种警示,也是对社会不良之风的一种匡正,收礼有风险,时时应该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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