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如何重拳治国民的“送礼”陋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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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日,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,高票通过了酝酿四年之久的反腐法案《金英兰法》。该法在反腐败的力度上比以往有了重大突破,韩国总统府(青瓦台)在法案通过后第一时间表示“希望其成为根除腐败的划时代的契机”,对《金英兰法》寄予厚望。
收受5000元即获刑
2011年6月,韩国首名女性大法官、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向国务会议提出反腐法草案。不过在立法过程中,该法案遭遇重重阻碍,朝野双方为此争持不下,直到今年1月8日才达成一致。之后经过多处修改,于3月3日正式通过。在完成法制处审议和国务会议批准等程序后,韩国政府将正式颁布《金英兰法》,此后经过长达一年半的宽限期,于2016年10月予以施行。
《金英兰法》的全称为《禁止收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案》,其主要规定有:公职人员、媒体人、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及其配偶收受10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5730元)以上的财物,“不管该行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关”,都将受到刑事处罚。即便收受财物不及100万韩元,但一年内从同一人处合计收受超过300万韩元的财物,也将获刑。若收受财物不满100万韩元,则会被处以收受金额2-5倍的罚金。此外,如果公职人员发现配偶收受财物,也必须向有关机构申报,否则将受到处罚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法案规定的“财物”不仅包括现金、商品、门票、折扣券等有形财物,还包括交通、住宿等各种招待和提供工作、减免债务等无形的获利行为。
由于韩国社会具有重视“人情”的风俗和传统,以往少量的礼物收受之类的“人情往来”,尤其是不牵涉到具体的请托事情的,是一种“惯例”,不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。但如今《金英兰法》将其一举归为“犯罪行为”,具有很强的“移风易俗”的目标指向,也是对韩国社会陋习的一大冲击。而且,公务人员不单指公务员,还包括媒体从业人员、私立学校的理事会成员和教师,这一“扩大”在法案最初提出时并不存在。
在法案制定期间,有民调显示,有70%的韩国人支持这一扩大决定,受到民意压力的国会在未经充分讨论的情况下,“匆忙”做出了这个决定。这也为其引发争议埋下了伏笔。
处罚过广引“违宪”争议
《金英兰法》的直接适用对象达到300万人,若考虑间接影响范围,全体韩国人都将受到该法的约束。韩国媒体称,这是世界上“史无前例”的框架性反腐法案,有望大幅减少公职人员和财界、新闻界、教育界等的贪腐现象。
不过,该法案也引起了广泛争议。有人对于该法案能否奏效提出质疑,因为它涉及的群体过于庞大,而对收受财物的处罚起步标准并不高,有“失之过严”的嫌疑。而且,在法律处罚的对象范围中,不包括市民团体、律师、医生、会计师等经常可能涉及“请托行为”的人士,国会议员“为民请命”的行为也被划在“不正当请托”行为之外,这被认为有碍公平。
有意见指出,通过该法案的国会议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,对法案进行了“加减”,以保证自己不会受到法案的约束。
韩国国会当日虽然以出席人数247名中226名赞成、4名反对、17名弃权的压倒性结果通过了该法案,但朝野两党重量级人物纷纷表示“法律仍存在很多问题,以后不可避免地要加以修正”。
有评论称,对于这样一部涉及人数较广的法律,尽管存在违宪可能、表述模糊,在明知可能引起社会混乱的情况下,国会仍采取了“先通过试试看”的态度,属于“不负责任的政治行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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